校 勘 過 程 中 , 凡 屬 明 顯 錯 別 字 則 徑 改 ; 凡 有 疑 問 則 出 注 標 明 「 似 當 作 某 」 或 「 似 誤 」 , 以 備 一 說 ; 其 他 校 改 , 均 一 一 出 注 當 面 , 並 於 正 文 加 上 符 號 以 資 識 別 : 用 圓 括 號 者 表 示 刪 , 用 方 括 號 者 表 示 增 、 改 。
在 標 點 符 號 運 用 方 面 , 若 全 條 均 屬 朱 子 語 則 不 標 引 號 , 凡 有 問 答 及 引 據 之 處 則 一 一 標 明 ; 若 文 義 顯 明 則 不 用 頓 號 , 易 混 之 處 則 一 一 標 明 。
賀 本 原 有 正 訛 一 卷 , 因 賀 氏 已 將 正 文 逐 條 改 正 , 故 刪 去 。 原 有 記 疑 一 卷 , 凡 可 資 借 鑑 者 , 均 隨 正 文 出 注 於 當 面 ; 其 餘 經 校 改 後 已 無 疑 , 故 不 再 羅 列 。
本 書 結 構 除 雙 行 小 注 改 排 單 行 外 , 一 切 依 舊 。
本 書 由 王 星 賢 負 責 點 校 , 請 鄧 艾 民 審 閱 並 作 序 ,
最 後 由 編 輯 部 定 稿 。
朱 熹 十 九 歲 中 進 士 , 做 過 五 任 地 方 官 。 二 十 四 歲 在 泉 州 同 安 縣 任 主 簿 , 二 十 八 歲 去 職 。 自 此 以 後 一 直 到 五 十 歲 以 前 , 他 只 擔 任 過 一 些 有 官 無 職 的 閒 差 事 。 五 十 歲 時 任 知 南 康 軍 約 兩 年 。 五 十 二 歲 任 提 舉 兩 浙 東 路 常 平 茶 鹽 約 一 年 , 因 彈 劾 唐 仲 友 與 宰 相 王 淮 不 和 辭 職 。 六 十 一 歲 知 漳 州 , 推 行 經 界 清 丈 田 地 , 為 當 地 豪 強 所 阻 , 任 職 一 年 多 就 卸 任 了 。 六 十 五 歲 知 潭 州 , 半 年 後 被 召 至 朝 廷 任 煥 章 閣 待 制 兼 侍 講 , 歷 時 僅 四 十 天 , 因 上 疏 告 韓 侂 冑 被 免 職 還 鄉 。 六 十 七 歲 又 被 胡 紘 、 沈 繼 祖 彈 劾 宣 揚 偽 學 而 落 職 罷 祠 , 因 學 術 思 想 連 掛 名 的 官 也 丟 了 。 七 十 一 歲 時 在 學 禁 的 空 氣 壓 力 下 去 世 。
朱 熹 一 生 實 際 從 政 的 時 間 並 不 多 , 正 如 宋 史 朱 熹
傳 所 概 括 的 :「
熹 登 第 五 十 年 , 仕 於 外 者 僅 九 考 , 立 朝 才 四 十 日 。 」
他 的 大 半 生 都 從 事 於 學 術 研 究 和 教 育 工 作 。 他 任 同 安 縣
主 簿 時 就 有 青 年 跟 隨 學 習 , 一 直 到 五 十 歲 以 前 , 從 學 的
弟 子 為 數 不 多 。 他 五 十 歲 任 知 南 康 軍 , 復 建 白 鹿 洞 書 院
, 經 常 與 「 諸 生 質 疑 問 難 , 誨 誘 不 倦 」 。 五 十 四 歲 在 福
建 崇 安 武 夷 山 下 建 武 夷 精 舍 , 「 四 方 士 友 來 者 甚 眾 」 。
六 十 一 歲 知 漳 州 , 刊 印 四 經 四 子 書 , 經 常 到 州 學 「 訓 誘
諸 生 」 。 六 十 五 歲 知 潭 州 , 修 復 嶽 麓 書 院 , 「 治 郡 事 甚
勞 , 夜 則 與 諸 生 講 論 , 隨 問 而 答 , 略 無 倦 色 」 。 後 來 回
到 建 陽 考 亭 , 修 建 滄 州 精 舍 , 「 學 者 益 眾 」 , ( 以 上 引
文 見 朱 子 年 譜 ) 最 多 曾 達 到 數 百 人 。 這 時 他 已 安 心 在 此
講 學 終 生 , 曾 寫 滄 州 歌 一 首 抒 懷 , 其 中 有 句 云 : 「 春 盡
五 湖 煙 浪 , 秋 夜 一 天 雲 月 , 此 外 盡 悠 悠 。 永 棄 人 間 事 ,
吾 道 付 滄 州 」 。 ( 朱 文 公 文 集 卷 十 水 調 歌 頭 ) 朱 子 語 類
中 的 問 答 語 錄 , 就 是 他 一 生 從 事 教 育 所 保 存 下 來 的 師 生
問 答 的 記 錄 。
從 世 界 觀 說 , 他 認 為 宇 宙 的 最 高 存 在 或 本 體 就 是 太 極 , 整 個 世 界 萬 物 都 是 太 極 產 生 的 , 所 以 說 : 「 上 天 之 載 , 無 聲 無 臭 , 而 實 造 化 之 樞 紐 , 品 彙 之 根 柢 也 。 」 ( 太 極 圖 說 解 ) 宇 宙 的 本 體 就 其 具 有 無 聲 無 臭 之 妙 , 不 能 為 感 性 認 識 所 把 握 而 言 , 叫 做 無 極 ; 就 其 能 產 生 世 界 、 作 為 天 地 萬 物 的 根 源 而 言 , 叫 做 太 極 。 太 極 是 無 限 的 、 永 恆 的 、 絕 對 的 , 所 以 說 : 「 太 極 只 是 個 一 而 無 對 者 。 」 ( 語 類 卷 一 百 ) 太 極 又 是 至 善 的 , 所 以 說 : 「 太 極 祇 是 個 極 好 至 善 的 道 理 , 是 天 地 人 物 萬 善 至 好 的 表 德 。 」 ( 語 類 卷 九 四 ) 太 極 有 動 有 靜 , 「 靜 即 太 極 之 體 也 , 動 即 太 極 之 用 也 」 , ( 同 上 ) 一 動 一 靜 而 兩 儀 分 , 一 變 一 合 而 五 行 具 , 從 而 「 人 物 生 生 , 變 化 無 窮 矣 」 。 ( 太 極 圖 說 解 )
太 極 是 絕 對 的 本 體 , 從 而 必 然 產 生 陰 陽 天 地 萬 物
, 這 是 就 宇 宙 的 本 源 說 的 。 若 就 具 體 事 物 的 構 成 說 , 則
太 極 與 陰 陽 不 可 分 , 所 以 說 : 「 自 現 在 之 事 物 而 觀 之 ,
則 陰 陽 函 太 極 ; 推 其 本 , 則 太 極 生 陰 陽 。 」 ( 語 類 卷 七
五 ) 具 體 事 物 生 成 時 , 太 極 與 陰 陽 相 結 合 而 不 可 分 , 這
也 就 是 說 , 「 天 下 未 有 無 理 之 氣 , 亦 未 有 無 氣 之 理 」 。
( 語 類 卷 一 ) 朱 熹 認 為 理 與 氣 不 可 分 , 似 乎 是 一 種 二 元
論 , 但 他 又 說 , 在 理 氣 的 關 係 中 , 究 竟 是 以 理 為 本 : 「
有 是 理 便 有 是 氣 , 但 理 是 本 。 」 ( 同 上 ) 再 則 , 照 朱 熹
的 看 法 , 「 理 為 不 生 不 滅 」 , ( 語 類 卷 一 二 六 ) 而 氣 卻
是 有 生 有 滅 , 並 不 斷 由 理 產 生 氣 : 「 然 氣 之 已 散 者 , 既
化 而 無 有 矣 , 其 根 於 理 而 日 生 者 , 則 固 浩 然 而 無 窮 也 。
」 ( 朱 文 公 文 集 卷 四 五 答 廖 子 晦 ) 至 于 理 與 事 的 關 係 ,
他 更 明 確 提 出 「 未 有 這 事 , 先 有 這 理 」 。(
語 類 卷 九 五 ) 由 此 可 見 , 朱 熹 的 哲 學 體 系 為 客 觀 唯 心
主 義 的 理 一 元 論 還 是 很 清 楚 的 。
朱 熹 的 另 一 個 重 要 觀 點 是 理 一 分 殊 , 他 說 : 「 祇 是 此 一 個 理 , 萬 物 分 之 以 為 體 。 萬 物 之 中 又 各 具 一 理 , 所 謂 『 乾 道 變 化 , 各 正 性 命 』 , 然 總 又 祇 是 一 個 理 , 此 理 處 處 皆 渾 淪 。 」 ( 語 類 卷 九 四 ) 這 也 就 是 他 所 說 的 「 物 物 有 一 太 極 , 人 人 有 一 太 極 」 。 ( 同 上 ) 朱 熹 所 謂 理 一 的 理 與 分 殊 的 理 之 間 的 關 係 , 既 不 是 一 般 和 特 殊 的 關 係 , 也 不 是 全 體 和 部 分 的 關 係 , 而 是 一 種 帶 有 神 秘 主 義 性 質 的 類 似 大 宇 宙 與 小 宇 宙 的 關 係 。 這 種 關 係 他 無 法 運 用 邏 輯 分 析 加 以 說 明 , 而 只 能 借 用 月 印 萬 川 的 比 喻 來 描 述 。 他 說 : 「 釋 氏 云 : 『 一 月 普 現 一 切 水 , 一 切 水 月 一 月 攝 。 』 這 是 那 釋 氏 也 窺 得 這 些 道 理 。 」 ( 語 類 卷 十 八 ) 實 際 上 , 朱 熹 引 用 玄 覺 禪 師 的 永 嘉 證 道 歌 , 並 不 僅 僅 是 玄 覺 也 窺 得 這 些 道 理 , 而 是 他 和 程 頤 吸 收 了 玄 覺 等 的 「 一 即 一 切 、 一 切 即 一 」 的 思 想 , 作 為 他 的 太 極 說 的 一 個 根 本 觀 點 。 從 朱 熹 主 張 理 一 分 殊 和 理 雖 不 生 不 滅 而 氣 有 生 有 滅 的 這 些 觀 點 看 , 過 去 有 些 學 者 將 朱 熹 的 理 氣 學 說 與 亞 里 士 多 德 所 謂 形 式 和 質 料 作 類 比 , 並 不 完 全 恰 當 。
朱 熹 的 世 界 觀 的 這 些 基 本 觀 點 , 追 溯 源 流 , 他 的 太 極 說 來 自 周 敦 頤 , 他 的 理 一 元 論 來 自 二 程 , 他 又 吸 收 了 張 載 關 于 氣 的 某 些 觀 點 , 並 將 氣 表 面 上 列 在 與 理 同 等 地 位 。 他 編 輯 近 思 錄 與 伊 洛 淵 源 錄 , 將 周 、 程 、 張 、 邵 等 並 列 , 表 明 他 繼 承 和 綜 合 了 他 們 的 各 種 觀 點 , 組 成 一 個 龐 大 的 體 系 , 因 此 , 在 語 類 中 有 不 少 卷 數 記 載 他 與 弟 子 們 討 論 他 們 的 著 作 和 思 想 的 語 錄 , 實 際 上 也 是 對 他 自 己 的 哲 學 觀 點 的 闡 述 。
從 認 識 論 說 , 他 繼 承 了 程 頤 格 物 窮 理 的 思 想 , 認 為 : 「 言 欲 致 吾 之 知 , 在 即 物 而 窮 其 理 也 。 」 ( 補 大 學 格 物 傳 ) 他 所 謂 的 格 物 , 就 是 指 「 或 考 之 事 為 之 著 , 或 察 之 念 慮 之 微 , 或 求 之 文 字 之 中 , 或 索 之 講 論 之 際 」 。 ( 大 學 或 問 ) 他 所 謂 的 窮 理 , 就 是 「 自 其 一 物 之 中 , 莫 不 有 以 見 其 所 當 然 而 不 容 已 , 與 其 所 以 然 而 不 可 易 者 」 。 ( 同 上 ) 格 物 窮 理 的 認 識 過 程 , 又 可 以 分 為 兩 個 階 段 。 第 一 階 段 是 「 今 日 格 一 物 焉 , 明 日 又 格 一 物 焉 」 的 漸 進 階 段 。 在 這 個 階 段 , 既 包 括 直 接 接 觸 事 物 的 「 格 物 」 , 「 以 事 之 詳 略 言 , 理 會 一 件 又 一 件 」 , 從 而 獲 得 感 性 認 識 ; 又 包 括 運 用 邏 輯 推 理 的 「 窮 理 」 , 「 以 理 之 深 淺 言 , 理 會 一 重 又 一 重 」 , 「 因 其 已 知 而 及 其 所 未 知 , 因 其 所 已 達 而 及 其 所 未 達 」 , 從 而 獲 得 理 性 認 識 。
第 二 階 段 是 豁 然 貫 通 的 頓 悟 階 段 : 「 至 於 用 力 之 久 , 而 一 旦 豁 然 貫 通 焉 , 則 眾 物 之 表 精 粗 無 不 到 , 而 吾 心 之 全 體 大 用 無 不 明 矣 。 」 ( 補 格 物 傳 ) 到 了 這 個 階 段 , 就 格 物 說 , 則 已 格 盡 事 物 之 理 ; 不 是 只 認 識 部 分 的 理 , 而 是 認 識 理 的 全 體 。 他 說 : 「 若 是 窮 得 三 兩 分 , 未 便 是 格 物 ; 須 是 窮 理 得 到 十 分 , 方 是 格 物 。 」 ( 語 類 卷 十 五 ) 就 致 知 說 , 則 已 達 到 無 所 不 知 的 知 至 。 若 只 是 部 分 的 知 、 片 面 的 知 , 都 不 是 知 至 。 他 說 : 「 若 知 一 而 不 知 二 , 知 大 而 不 知 細 , 知 高 遠 而 不 知 幽 深 , 皆 非 知 之 至 也 。 要 須 四 至 八 到 , 無 所 不 知 , 乃 謂 至 耳 。 」 ( 同 上 ) 這 就 是 格 物 與 致 知 的 統 一 , 窮 理 與 盡 心 的 統 一 。
格 物 窮 理 , 必 須 將 漸 進 階 段 與 頓 悟 階 段 結 合 起 來 , 才 能 達 到 完 整 的 認 識 。 根 據 這 個 觀 點 , 他 批 判 當 時 兩 派 不 同 的 思 想 。 一 派 是 以 呂 伯 恭 為 代 表 , 只 求 博 觀 , 實 際 上 要 求 只 通 過 漸 進 階 段 , 窮 盡 天 下 的 理 ; 一 派 是 以 陸 九 淵 為 代 表 , 只 務 反 求 , 實 際 上 要 求 只 通 過 頓 悟 階 段 , 發 明 本 心 , 這 都 是 片 面 的 。 他 說 : 「 今 人 務 博 者 , 即 要 盡 窮 天 下 之 理 ; 務 約 者 , 又 謂 反 身 而 誠 , 則 天 下 之 物 無 不 在 我 者 , 皆 不 是 。 」 ( 語 類 卷 十 八 ) 他 又 批 評 說 , 「 伯 恭 失 之 多 」 , 因 為 只 務 博 求 多 就 流 於 支 離 ; 「 子 靜 失 之 寡 」 , 因 為 只 務 約 求 寡 就 陷 入 空 疏 。 只 有 他 的 格 物 窮 理 的 學 說 , 由 博 返 約 , 才 是 全 面 的 正 確 的 認 識 途 徑 。 語 類 中 保 存 了 從 不 同 角 度 對 這 兩 派 思 想 方 法 的 批 評 , 有 助 於 我 們 更 細 緻 更 深 入 地 了 解 他 的 認 識 論 的 觀 點 。
朱 熹 的 道 德 觀 與 他 的 認 識 論 是 密 切 相 連 的 。 操 存 涵 養 與 進 學 窮 理 既 有 區 別 , 又 相 互 聯 系 。 就 二 者 的 區 別 說 , 他 很 贊 揚 程 頤 的 兩 句 話 : 「 涵 養 須 用 敬 , 進 學 則 在 致 知 。 」 因 此 他 提 出 : 「 操 存 涵 養 則 不 可 不 緊 , 進 學 致 知 則 不 可 不 寬 。 」 ( 語 類 卷 九 ) 但 他 認 為 二 者 又 相 互 聯 繫 , 相 互 促 進 , 所 以 說 : 「 涵 養 中 自 有 窮 理 工 夫 , 窮 其 所 養 之 理 ; 窮 理 中 自 有 涵 養 工 夫 , 養 其 所 窮 之 理 。 」 ( 語 類 卷 九 ) 這 種 相 互 關 係 , 也 可 以 叫 做 「 尊 德 性 」 與 「 道 問 學 」 的 關 係 , 在 二 者 相 互 聯 系 相 互 促 進 的 關 係 中 , 他 早 年 著 重 將 兩 者 並 列 , 而 晚 年 則 感 到 過 去 對 尊 德 性 的 重 視 不 夠 , 而 肯 定 應 該 「 以 尊 德 性 為 主 」 , 所 以 說 : 「 尊 德 性 工 夫 甚 簡 約 , 且 如 伊 川 祇 說 一 個 主 一 之 謂 敬 , 無 適 之 謂 一 , 祇 是 如 此 , 更 無 別 事 。 某 向 來 祇 說 得 尊 德 性 一 邊 輕 了 , 今 覺 見 未 是 。 ( 語 類 卷 六 四 )
致 知 與 涵 養 的 關 係 也 與 知 行 關 係 密 切 相 關 。 朱 熹 在 知 行 關 係 中 是 明 確 主 張 知 先 于 行 、 行 重 于 知 的 。 他 說 : 「 知 行 常 相 須 , 如 目 無 足 不 行 , 足 無 目 不 見 。 論 先 後 , 知 為 先 ; 論 輕 重 , 行 為 重 。 」 ( 語 類 卷 九 ) 在 這 , 他 也 強 調 知 行 相 互 聯 系 , 相 互 依 賴 , 有 如 目 與 足 的 關 係 一 樣 , 所 以 他 也 說 : 「 徒 明 不 行 , 則 明 無 所 用 , 空 明 而 已 ; 徒 行 不 明 , 則 行 無 所 向 , 冥 行 而 已 。 」 ( 語 類 卷 七 三 )
朱 熹 認 為 , 理 表 現 在 人 身 上 就 叫 做 性 , 他 繼 承 程
頤 「 性 即 理 也 」 的 基 本 思 想 。 但 他 比 程 頤 更 明 確 地 將 性
區 分 為 兩 種 : 一 即 天 地 之 性 , 係 「 專 指 理 言 」 ; 一 即 氣
質 之 性 , 係 「 以 理 與 氣 雜 而 言 之 」 。 天 地 之 性 為 天 所 命
, 所 以 又 叫 天 命 之 性 。 天 命 之 性 與 氣 質 之 性 不 相 分 離 ,「
才 有 天 命 , 便 有 氣 質 」 。 ( 語 類 卷 四 ) 天 命 之 性 是 善
的 , 氣 質 之 性 則 受 氣 所 累 而 有 不 善 。 稟 氣 之 清 者 為 聖 為
賢 , 稟 氣 之 濁 者 為 愚 為 不 肖 。 人 的 目 的 , 從 性 方 面 說 ,
就 是 要 變 化 氣 質 , 克 服 「 氣 質 之 性 」 帶 來 的 不 善 因 素 ,
恢 復 天 命 之 性 的 至 善 。 從 心 方 面 來 說 , 未 發 之 前 , 是 心
的 本 體 , 也 就 是 天 命 之 性 ; 已 發 之 際 , 是 心 的 作 用 , 也
就 是 情 。 所 以 說 : 「 性 者 心 之 理 , 情 者 性 之 動 , 心 者 性
情 之 主 。 」 ( 語 類 卷 四 ) 性 是 善 的 , 情 則 有 善 有 不 善 ;
流 於 不 善 , 即 受 物 欲 的 引 誘 與 蒙 蔽 。 本 體 的 心 , 是 天 理
的 顯 現 , 叫 做 道 心 ; 人 心 可 善 可 不 善 , 流 於 不 善 , 即 是
人 欲 。 人 的 目 的 , 從 心 方 面 說 , 就 是 要 使 人 心 服 從 道 心
, 存 天 理 而 滅 人 欲 。
朱 熹 根 據 他 的 人 性 論 的 根 本 觀 點 , 批 評 佛 、 老 的 學 說 。 儒 家 以 性 為 實 有 , 主 張 性 即 理 也 , 而 理 為 不 不 滅 。 道 家 之 說 是 「 半 截 有 , 半 截 無 」 , 佛 家 之 說 「 則 是 全 無 」 。 儒 家 以 「 氣 聚 則 生 , 氣 散 則 死 , 順 之 而 已 」 , ( 語 類 卷 百 二 十 六 ) 而 「 老 氏 貪 生 , 釋 氏 畏 死 」 。 ( 同 上 ) 儒 家 只 是 存 天 理 , 「 更 無 分 毫 私 見 」 , 而 「 佛 氏 之 失 , 出 於 自 私 之 厭 ; 老 氏 之 失 , 出 於 自 私 之 巧 」 。 ( 同 上 ) 語 類 中 記 錄 許 多 這 一 類 對 佛 、 老 的 批 評 , 比 他 文 集 中 的 理 論 分 析 更 能 擊 中 要 害 。
朱 子 語 類 編 集 了 朱 熹 死 後 七 十 年 間 所 保 存 的 語 錄
, 在 當 時 雖 然 是 較 完 備 的 , 但 仍 有 一 部 分 重 要 材 料 在 這
期 間 已 經 散 失 了 。 李 性 傳 談 到 : 「 先 生 又 有 別 錄 十 卷 ,
所 譚 者 炎 、 興 以 來 大 事 , 為 其 多 省 中 語 , 未 敢 傳 , 而 卯
火 亡 之 , 今 所 存 者 幸 亦 一 二 焉 。 」 ( 饒 州 刊 朱 子 語 續 錄
後 序 ) 蔡 抗 也 提 到 有 一 本 朱 熹 親 自 刪 定 他 與 蔡 元 定 的 論
學 記 錄 翁 季 錄 , 「 久 未 得 出 , 以 流 行 於 世 」 。 ( 饒 州 刊
朱 子 語 後 錄 後 序 ) 現 存 朱 熹 適 孫 朱 鑑 所 輯 集 的 朱 文 公 易
說 和 文 公 詩 傳 遺 說 中 , 有 些 條 目 也 是 這 本 語 類 所 未 列 入
的 。 從 這 些 情 況 以 及 其 他 有 關 材 料 推 測 , 魏 了 翁 所 說 ,「
則 公 之 說 , 至 是 幾 無 復 遺 餘 矣 」 ( 眉 州 刊 朱 子 語 類 序
) , 即 使 應 用 到 黎 靖 德 所 編 的 這 個 本 子 , 也 是 不 完 全 切
合 實 際 的 。
朱 子 語 類 綜 合 了 九 十 七 家 所 記 載 的 朱 熹 語 錄 , 其 中 有 無 名 氏 四 家 。 輔 廣 所 錄 的 一 部 分 , 曾 經 朱 熹 本 人 審 閱 , ( 朱 子 語 類 後 序 ) 其 他 各 家 則 未 經 朱 熹 過 目 。 雖 然 如 此 , 但 這 本 語 類 將 朱 熹 許 多 同 一 次 談 話 因 記 錄 人 不 同 而 留 下 數 條 詳 略 不 同 的 記 錄 稿 都 保 存 下 來 , 這 樣 編 輯 增 加 了 這 些 條 目 的 可 靠 性 , 有 助 於 我 們 更 好 地 了 解 朱 熹 的 原 意 。 黎 靖 德 編 輯 這 部 書 時 , 也 將 每 個 人 記 錄 的 語 錄 的 年 代 都 保 存 下 來 , 自 宋 孝 宗 乾 道 六 年 ( 一 一 七 0 年 ) 開 始 到 宋 寧 宗 慶 元 五 年 ( 一 一 九 九 年 ) 朱 熹 逝 世 前 為 止 , 歷 時 共 約 三 十 年 。 在 九 十 七 家 記 錄 人 之 中 , 記 錄 朱 熹 六 十 歲 以 後 的 語 錄 多 達 六 十 四 人 , 因 而 更 詳 盡 地 保 存 朱 熹 許 多 晚 年 定 論 , 這 是 朱 子 語 類 的 特 點 和 具 有 更 高 參 考 價 值 的 所 在 。
關 於 朱 子 語 類 在 研 究 朱 熹 思 想 中 的 作 用 , 當 宋 嘉
定 八 年 ( 一 二 一 五 年 ) 第 一 部 池 州 刊 朱 子 語 錄 出 版 時 ,
就 有 不 同 的 意 見 。 黃 榦 為 該 書 作 序 時 就 曾 提 到 : 「 記 錄
之 語 , 未 必 盡 得 師 傳 之 本 旨 。 」 ( 池 州 刊 朱 子 語 錄 後 序
) 事 後 他 又 寫 信 給 該 書 的 編 輯 者 李 道 傳 說 : 「 不 可 以 隨
時 應 答 之 語 , 易 平 生 著 作 之 書 。 」 ( 饒 州 刊 朱 子 語 續 錄
後 序 引 ) 對 語 錄 的 出 版 , 殊 不 滿 意 。 但 李 道 傳 的 弟 弟 李
性 傳 編 輯 饒 州 刊 朱 子 語 續 錄 時 , 就 引 用 朱 熹 本 人 對 編 輯
程 頤 語 錄 必 要 性 的 說 明 加 以 辯 解 : 「 伊 川 在 , 何 必 觀 ;
伊 川 亡 , 則 不 可 以 不 觀 矣 , 蓋 亦 在 乎 學 者 審 之 而 已 。 」(
同 上 ) 此 後 各 種 朱 熹 語 錄 陸 續 出 版 , 終 於 引 導 黎 靖 德
綜 合 起 來 出 版 這 部 比 較 完 備 的 朱 子 語 類 。
清 朝 初 年 , 在 研 究 朱 熹 思 想 的 過 程 中 , 關 於 語 錄 的 地 位 和 作 用 問 題 又 重 新 提 了 出 來 。 康 熙 時 , 李 光 地 等 奉 旨 編 纂 的 朱 子 全 書 採 用 語 錄 甚 多 , 但 在 凡 例 中 仍 說 : 「 語 類 一 篇 , 係 門 弟 子 記 錄 , 中 間 不 無 訛 誤 冗 複 , 雜 而 未 理 。 」 對 朱 熹 思 想 研 究 比 較 細 緻 並 編 寫 朱 子 年 譜 的 王 懋 竑 也 認 為 , 其 中 不 可 信 的 部 分 頗 多 。 他 說 : 「 語 類 中 楊 方 、 包 揚 兩 錄 , 昔 人 已 言 其 多 可 疑 , 而 其 他 錄 訛 誤 亦 多 , 即 以 同 聞 別 出 言 之 , 大 意 略 同 而 語 全 別 , 可 知 各 記 其 意 而 多 非 朱 子 之 本 語 矣 。 程 子 遺 書 , 朱 子 已 謂 其 傳 誦 道 說 , 玉 石 不 分 , 況 朱 子 語 類 十 倍 於 程 子 , 後 人 但 欲 以 增 多 為 美 , 而 不 復 問 其 何 人 , 安 可 盡 信 耶 ? 」 ( 王 箴 聽 先 考 王 公 府 君 行 狀 引 白 田 草 堂 存 稿 附 錄 ) 李 穆 堂 編 輯 朱 子 晚 年 全 論 時 , 也 不 採 用 語 錄 , 聲 稱 : 「 善 學 朱 子 者 , 毋 惑 於 門 人 訛 誤 之 詞 , 而 細 觀 其 晚 年 所 著 述 , 庶 不 為 世 俗 爛 時 文 破 講 章 所 愚 也 。 」 ( 穆 堂 別 稿 古 訓 考 ) 只 有 與 王 懋 竑 同 時 的 朱 止 泉 , 崇 奉 朱 熹 思 想 , 卻 極 重 視 語 錄 , 認 為 記 載 了 朱 熹 晚 年 精 要 的 見 解 , 即 使 其 中 雜 有 不 確 之 處 , 若 善 於 分 析 運 用 , 就 是 研 究 朱 熹 思 想 不 可 忽 視 的 材 料 。 他 說 : 「 語 類 一 書 , 晚 年 精 要 語 甚 多 , 五 十 以 前 , 門 人 未 盛 , 錄 者 僅 三 四 家 。 自 南 康 、 浙 東 歸 , 來 學 者 甚 眾 , 誨 諭 極 詳 , 凡 文 詞 不 能 暢 達 者 , 講 說 之 間 , 滔 滔 滾 滾 , 盡 言 盡 意 。 義 理 之 精 微 , 工 力 之 曲 折 , 無 不 暢 明 厥 旨 。 誦 讀 之 下 , 謦 咳 如 生 , 一 片 肫 懇 精 神 , 洋 溢 紙 上 … … 是 安 可 不 細 心 審 思 而 概 以 門 人 記 錄 之 不 確 而 忽 之 耶 ? 」 ( 朱 止 泉 文 集 答 喬 星 渚 ) 從 總 的 方 面 來 說 , 朱 止 泉 這 樣 評 價 , 並 不 過 分 。 特 別 是 語 錄 中 有 些 晚 年 的 思 想 , 糾 正 他 早 期 著 作 中 某 些 意 見 , 更 可 看 出 語 錄 的 價 值 。 何 況 語 錄 中 所 涉 及 的 許 多 問 題 , 在 他 的 文 集 中 有 敘 述 簡 略 甚 至 完 全 缺 如 的 , 語 錄 的 重 要 性 就 更 明 顯 。 具 體 說 來 , 像 李 性 傳 所 採 取 的 態 度 還 是 比 較 穩 妥 的 : 「 故 愚 謂 語 錄 與 四 書 異 者 , 當 以 書 為 正 , 而 論 難 往 復 書 所 未 及 者 , 當 以 語 為 助 。 與 詩 、 易 諸 書 異 者 , 在 成 書 之 前 , 亦 當 以 書 為 正 ; 而 在 成 書 之 後 者 , 當 以 語 為 是 。 學 者 類 而 求 之 , 斯 得 之 矣 。 」 ( 饒 州 刊 朱 子 語 續 錄 後 序 )
首 先 , 結 合 語 錄 和 文 集 , 我 們 了 解 四 書 集 注 的 成 書 過 程 , 表 明 他 的 確 曾 用 平 生 精 力 進 行 工 作 。 第 一 步 是 收 集 關 於 四 書 的 各 種 注 解 , 特 別 是 二 程 及 其 門 徒 的 注 解 , 反 復 選 擇 編 成 精 義 、 要 義 或 集 義 。 然 後 從 集 義 中 選 出 他 認 為 正 確 的 解 釋 加 入 集 注 , 並 在 此 基 礎 上 發 揮 他 的 觀 點 。 再 作 或 問 來 闡 述 他 所 以 如 此 注 解 的 理 由 , 解 答 別 人 可 能 提 出 的 問 題 。 對 於 四 書 所 涉 及 的 音 讀 訓 詁 、 名 物 制 度 , 仍 多 採 用 漢 、 魏 人 的 注 疏 , 正 如 他 自 已 所 評 述 的 : 「 漢 、 魏 諸 儒 , 正 音 讀 , 通 訓 詁 , 考 制 度 , 辨 名 物 , 其 功 博 矣 。 」 ( 朱 文 公 文 集 語 孟 集 義 序 ) 他 則 著 重 推 敲 字 句 , 發 揮 他 的 哲 學 觀 點 。 李 性 傳 稱 贊 他 的 四 書 集 注 : 「 覃 思 最 久 , 訓 釋 最 精 , 明 道 傳 世 , 無 復 餘 蘊 。 」 ( 饒 州 刊 朱 子 語 錄 後 序 ) 從 成 書 的 過 程 及 朱 熹 的 主 觀 要 求 來 看 , 是 反 映 了 一 些 客 觀 事 實 的 。
從 論 孟 集 注 的 成 書 看 , 朱 熹 三 十 四 歲 時 編 寫 論 語 要 義 和 論 語 訓 蒙 口 義 , 四 十 三 歲 時 編 寫 語 孟 精 義 , 刊 於 建 陽 。 四 十 七 歲 時 , 他 與 黃 榦 談 到 已 編 寫 論 語 略 解 。 ( 語 類 卷 十 九 ) 在 這 些 著 作 的 基 礎 上 , 四 十 八 歲 時 他 完 成 論 孟 集 注 與 論 孟 或 問 。 這 個 初 稿 本 未 經 他 同 意 曾 被 刊 行 , 這 就 是 他 在 語 錄 中 所 說 為 「 鄉 人 遂 不 告 而 刊 」 的 初 刊 本 。 ( 語 類 卷 十 九 ) 五 十 一 歲 時 , 他 將 論 孟 精 義 改 寫 成 論 孟 要 義 , 刊 於 南 康 , 這 本 書 後 又 改 名 論 孟 集 義 。 在 這 個 材 料 的 基 礎 上 , 他 修 改 論 孟 集 注 初 稿 , 六 十 一 歲 時 刊 於 臨 漳 四 子 書 中 。 六 十 三 歲 時 編 成 孟 子 要 略 。 臨 漳 本 論 孟 集 注 , 經 修 改 後 約 於 紹 熙 四 年 他 六 十 四 歲 前 又 在 南 康 刊 出 , 所 以 六 十 七 歲 時 曾 說 : 「 南 康 語 孟 , 是 後 來 所 定 本 , 然 比 讀 之 , 尚 有 合 改 定 處 , 未 及 下 手 。 」 ( 朱 文 公 文 集 卷 六 十 三 答 孫 敬 甫 ) 看 來 , 以 後 他 仍 在 不 斷 修 改 , 所 以 六 十 八 歲 時 他 對 曾 祖 道 說 : 「 某 所 解 語 、 孟 和 訓 詁 注 在 下 面 , 要 人 精 粗 本 末 , 字 字 為 咀 嚼 過 。 此 書 , 某 自 三 十 歲 便 下 工 夫 , 到 今 改 猶 未 了 , 不 是 草 草 看 者 。 」 ( 語 類 卷 一 一 六 )
大 學 中 庸 章 句 的 成 書 , 情 況 也 相 類 似 。 朱 熹 三 十 八 歲 時 已 寫 有 大 學 解 初 稿 , 四 十 五 歲 時 曾 將 大 學 中 庸 章 句 及 大 學 或 問 稿 寄 呂 祖 謙 。 五 十 六 歲 時 談 到 大 學 中 庸 章 句 修 改 甚 多 。 五 十 七 歲 尚 與 邵 浩 談 到 中 庸 解 尚 不 擬 刊 出 : 「 某 為 人 遲 純 , 旋 見 得 旋 改 , 一 年 之 內 , 改 了 數 遍 。 」 ( 語 類 卷 六 十 二 ) 又 說 : 「 大 學 、 中 庸 屢 改 , 終 未 能 到 無 可 改 處 。 」 ( 朱 文 公 文 集 卷 五 十 四 答 應 仁 仲 ) 六 十 一 歲 時 , 他 在 漳 州 將 大 學 中 庸 章 句 刊 出 於 四 子 書 中 , 又 與 陳 淳 談 到 大 學 解 「 據 某 而 今 自 謂 穩 矣 , 祇 恐 數 年 後 又 見 不 穩 。 」 ( 語 類 卷 十 四 ) 紹 熙 四 年 前 , 有 人 將 他 的 四 子 書 在 南 康 刻 出 , 所 以 他 在 給 劉 德 脩 的 信 中 又 說 : 「 某 所 為 大 學 、 論 、 孟 說 , 近 有 為 刻 本 南 康 者 , 後 頗 復 有 所 刊 正 。 ( 朱 文 公 別 集 卷 一 ) 六 十 五 歲 後 , 他 尚 與 王 過 說 : 「 大 學 則 一 面 看 , 一 面 疑 , 未 有 愜 意 , 所 以 改 削 不 已 。 」 ( 語 類 卷 十 九 ) 因 而 一 直 到 慶 元 六 年 臨 終 前 , 仍 在 修 改 「 誠 意 」 章 。
其 次 , 由 於 他 集 中 平 生 精 力 編 寫 四 書 集 注 , 因 此 他 教 導 學 生 時 要 求 他 們 認 真 學 習 。 對 於 語 孟 集 注 , 六 十 四 歲 時 他 說 : 「 某 語 孟 集 注 , 添 一 字 不 得 , 減 一 字 不 得 , 公 子 細 看 。 」 ( 語 類 卷 十 九 ) 對 於 中 庸 章 句 , 六 十 五 歲 時 他 說 : 「 中 庸 解 , 每 番 看 過 , 不 甚 有 疑 。 」 ( 語 類 卷 十 九 ) 對 於 大 學 章 句 , 六 十 九 歲 時 他 說 : 「 某 于 大 學 用 工 甚 多 , 溫 公 作 通 鑑 , 言 : 『 臣 平 生 精 力 , 盡 在 此 書 。 』 某 于 大 學 亦 然 。 」 ( 語 類 卷 十 四 ) 關 於 論 孟 或 問 , 四 十 八 歲 他 寫 成 後 , 一 直 未 修 改 。 六 十 六 歲 時 , 他 對 學 生 說 , 「 論 語 或 問 不 須 看 」 , 因 為 寫 得 太 「 支 離 」 。 ( 語 類 卷 一 0 五 ) 至 於 對 大 學 或 問 , 則 極 為 重 視 , 六 十 歲 後 尚 說 : 「 看 大 學 , 且 逐 章 理 會 。 須 先 讀 本 文 , 念 得 , 次 將 章 句 來 解 本 文 , 又 將 或 問 來 參 章 句 。 須 逐 一 令 記 得 , 反 覆 尋 究 , 待 他 浹 洽 。 」 ( 語 類 卷 十 四 ) 六 十 二 歲 他 更 具 體 指 出 : 「 此 一 書 之 間 , 要 緊 祇 在 格 物 兩 字 。 認 得 這 看 , 則 許 多 說 自 是 閒 了 。 初 看 須 用 這 本 子 , 認 得 要 害 處 , 本 子 自 無 可 用 。 」 ( 語 類 卷 十 四 ) 在 語 類 中 , 關 於 大 學 或 問 的 語 錄 就 有 兩 卷 。 朱 熹 認 為 , 大 學 一 書 「 要 緊 祇 在 格 物 兩 字 」 , 因 而 在 大 學 或 問 中 , 系 統 列 舉 了 格 物 的 九 條 意 義 , 分 析 程 頤 以 外 對 格 物 的 各 種 解 釋 和 缺 點 的 所 在 。 在 語 類 中 又 指 出 各 重 解 釋 的 代 表 人 物 , 進 一 步 闡 述 了 格 物 窮 理 的 意 義 , 使 我 們 能 結 合 當 時 具 體 歷 史 背 景 , 全 面 地 了 解 朱 熹 關 於 格 物 窮 理 的 思 想 。
最 後 , 通 過 語 類 , 我 們 能 更 清 楚 地 看 到 朱 熹 對 四 書 的 評 價 和 在 經 學 中 的 地 位 。 對 於 四 書 本 身 的 特 點 , 五 十 九 歲 後 他 說 : 「 中 庸 一 書 , 枝 枝 相 對 , 葉 葉 相 當 , 不 知 怎 生 做 得 一 個 文 字 整 齊 。 」 ( 語 類 卷 六 十 二 ) 六 十 八 歲 時 他 談 到 論 語 時 又 說 : 「 聖 人 說 話 , 磨 棱 合 縫 , 盛 水 不 漏 。 」 ( 語 類 卷 十 九 ) 四 書 與 六 經 相 比 , 他 認 為 前 者 的 重 要 性 遠 在 後 者 之 上 , 他 說 : 「 語 、 孟 工 夫 少 , 得 效 多 ; 六 經 工 夫 多 , 得 效 少 。 」 ( 語 類 卷 十 九 ) 六 十 三 歲 後 , 有 一 次 , 他 甚 至 將 易 經 與 詩 經 比 做 雞 肋 , 食 之 無 味 , 棄 之 可 惜 : 「 易 非 學 者 之 急 務 也 , 某 平 生 也 費 了 些 精 神 , 理 會 易 與 詩 , 然 其 得 力 , 則 未 若 語 、 孟 之 多 也 。 易 與 詩 中 所 得 , 似 雞 肋 焉 。 」 ( 語 類 一 百 四 )
朱 熹 將 四 書 的 地 位 置 於 六 經 之 上 , 除 語 類 所 記 載 的 這 些 語 錄 外 , 也 從 他 所 寫 的 書 臨 漳 所 刊 四 子 後 一 文 中 得 到 證 實 : 「 河 南 程 夫 子 之 教 人 , 必 先 使 之 用 力 乎 大 學 、 論 語 、 中 庸 、 孟 子 之 言 , 然 後 及 乎 六 經 。 蓋 其 難 易 、 遠 近 、 大 小 之 序 , 固 如 此 而 不 可 亂 也 。 」 ( 朱 文 公 文 集 卷 八 十 二 ) 根 據 這 個 標 準 , 我 們 看 語 類 中 陳 淳 所 記 錄 的 一 條 說 : 「 近 思 錄 好 看 。 四 子 , 六 經 之 階 梯 ; 近 思 錄 , 四 子 之 階 梯 。 」 ( 語 類 卷 一 百 五 ) 其 中 所 說 以 四 子 為 六 經 的 階 梯 , 這 與 朱 熹 上 述 意 見 是 一 致 的 。 但 所 說 近 思 錄 為 四 子 的 階 梯 , 既 不 符 合 這 裡 所 說 難 易 、 遠 近 之 序 的 標 準 , 也 與 他 人 記 載 的 語 錄 有 相 互 矛 盾 處 。 例 如 葉 賀 孫 所 記 載 的 朱 熹 六 十 二 歲 後 的 語 錄 說 : 「 或 問 近 思 錄 , 曰 : 「 且 熟 看 大 學 了 , 即 讀 語 、 孟 , 近 思 錄 又 難 看 。 」 ( 語 類 卷 一 百 五 ) 與 朱 熹 關 係 更 為 密 切 並 長 期 在 朱 熹 身 邊 的 黃 榦 曾 說 : 「 真 文 所 刻 近 思 、 小 學 , 皆 已 得 之 , 後 語 亦 得 拜 讀 。 先 近 思 而 後 四 子 , 卻 不 見 朱 先 生 有 此 語 。 陳 安 卿 所 謂 『 近 思 , 四 子 之 階 梯 』 , 亦 不 知 何 所 據 而 云 。 」 ( 勉 齋 集 復 李 公 晦 書 ) 從 這 些 情 況 看 , 語 類 中 有 些 記 錄 材 料 因 記 錄 人 的 不 同 , 的 確 間 有 相 互 矛 盾 之 處 。 但 這 並 沒 有 嚴 重 減 低 語 類 的 史 料 價 值 , 反 之 , 只 要 在 運 用 時 對 語 錄 進 行 全 面 比 較 分 析 , 參 考 其 他 材 料 , 仍 舊 可 以 了 解 朱 熹 本 人 的 確 切 見 解 。
對 於 易 經 , 朱 熹 四 十 八 歲 時 已 編 寫 易 本 義 , 但 晚 年 對 易 本 義 甚 不 滿 意 。 他 在 六 十 九 歲 時 , 他 的 學 生 沈 僩 曾 說 他 這 時 「 甚 不 滿 於 易 本 義 。 蓋 先 生 之 意 , 祇 欲 作 卜 筮 用 , 而 為 先 儒 說 道 理 太 多 , 終 是 翻 這 窠 臼 未 盡 , 故 不 能 不 致 遺 恨 云 。 」 ( 語 類 卷 六 十 七 ) 七 十 歲 時 , 他 又 與 人 談 到 易 本 義 說 : 「 某 之 謬 說 , 本 未 成 書 , 往 時 為 人 竊 去 印 賣 , 更 加 錯 誤 , 殊 不 可 讀 。 」 ( 朱 文 公 別 集 卷 六 答 楊 伯 起 ) 可 見 從 指 導 思 想 說 , 他 晚 年 已 不 同 意 他 的 易 本 義 , 甚 至 認 為 這 書 「 殊 不 可 讀 」 。
對 於 易 經 卦 爻 辭 的 具 體 注 釋 , 語 類 也 記 載 許 多 晚
年 成 熟 的 思 想 , 與 易 本 義 有 很 大 的 不 同 。 例 如 比 彖 傳 :
「 比 , 吉 也 。 」 易 本 義 說 :「
此 三 字 疑 衍 文 。 」 語 類 則 說 : 「 也 字 羨 , 當 云 比 吉 。
」 ( 語 類 卷 七 十 ) 又 如 大 壯 六 五 爻 辭 : 「 喪 羊 於 易 。 」
易 本 義 的 解 釋 是 : 「 易 , 容 易 之 易 , 言 忽 然 不 覺 其 亡 也
。 」 語 類 則 說 : 「 喪 羊 於 易 , 不 若 疆 埸 之 易 。 漢 書 食 貨
志 疆 埸 之 正 作 易 , 蓋 後 面 有 喪 牛 於 易 , 亦 同 。 此 義 , 今
本 義 所 注 祇 是 從 前 所 說 如 此 , 祇 且 仍 舊 耳 。 」 ( 語 類 卷
七 十 二 ) 這 些 改 變 , 都 是 很 明 顯 的 。 又 如 賁 六 四 爻 辭 :
「 賁 如 皤 如 , 白 馬 翰 如 。 」 易 本 義 說 : 「 四 與 初 相 賁 者
, 乃 為 九 三 所 隔 而 不 得 遂 , 故 皤 如 。 而 其 往 求 之 心 , 如
飛 翰 之 疾 也 。 」 語 類 則 說 : 「 白 馬 翰 如 , 言 此 爻 無 所 賁
飾 , 其 馬 亦 白 也 。 言 無 飾 之 象 如 此 。 」 ( 語 類 卷 七 十 一
) 這 條 解 釋 , 易 本 義 沿 漢 注 疏 及 程 傳 的 舊 說 , 語 類 則 已
改 變 , 將 皤 白 解 釋 為 「 無 飾 」 , 即 崇 素 返 質 之 義 。 其 他
如 比 九 五 , 觀 六 三 , 噬 嗑 六 二 , 頤 六 二 , 晉 上 九 等 卦 的
爻 詞 都 是 如 此 。 由 此 可 見 , 即 就 許 多 具 體 注 釋 而 言 , 研
究 朱 熹 關 於 易 經 的 思 想 , 不 參 看 語 類 , 是 可 能 得 出 許 多
錯 誤 結 論 的 。
關 於 詩 集 傳 , 通 過 語 類 , 我 們 知 道 這 也 是 他 多 年
研 究 工 作 的 結 果 。 他 的 艱 苦 的 探 索 精 神 和 謹 嚴 的 治 學 方
法 , 在 這 項 工 作 中 也 具 體 表 現 出 來 。 六 十 九 歲 時 , 他 對
學 生 沈 僩 說 : 「 某 舊 時 看 詩 數 十 家 之 說 , 一 一 都 從 頭 記
得 , 初 間 那 便 敢 判 斷 那 說 是 , 那 說 不 是 。 看 熟 久 之 ,
方 見 得 這 說 似 是 , 那 說 似 不 是 。 」 ( 語 類 卷 八 十 ) 同 時
我 們 知 道 , 在 這 過 程 中 , 他 對 詩 經 的 基 本 觀 點 不 斷 變 化
, 他 的 書 稿 也 幾 經 修 改 。 開 始 時 多 沿 襲 舊 說 , 最 後 終 於
產 生 獨 立 的 新 解 。 六 十 歲 時 , 他 說 到 這 個 過 程 : 「 某 向
作 詩 解 文 字 , 初 用 小 序 , 至 解 不 行 處 , 亦 曲 為 之 說 , 後
來 覺 得 不 安 。 第 二 次 解 者 , 雖 存 小 序 , 間 為 辨 破 , 然 終
是 不 見 詩 人 本 意 , 後 來 方 知 祇 盡 去 小 序 , 便 自 可 通 , 於
是 盡 滌 舊 說 , 詩 意 方 活 。 」(
語 類 卷 八 十 ) 大 約 六 十 五 歲 時 , 他 又 談 到 詩 集 傳 的 不
同 版 本 : 「 詩 傳 兩 本 , 煩 為 以 新 本 校 舊 本 , 其 不 同 者 依
新 本 改 正 。 」 ( 朱 文 公 續 集 卷 八 與 葉 彥 忠 書 ) 他 的 詩 集
傳 序 是 四 十 八 歲 時 用 小 序 解 詩 的 序 , 朱 熹 適 孫 朱 鑑 在 文
公 詩 傳 遺 說 的 注 解 中 也 指 出 這 一 點 。 現 存 宋 本 中 有 不 收
這 篇 序 文 者 , 這 正 反 映 了 詩 集 傳 數 經 修 改 的 情 況 。 有 些
通 行 本 將 這 篇 序 置 於 詩 集 傳 之 前 , 表 明 若 忽 視 朱 子 語 類
, 不 了 解 朱 熹 關 於 詩 說 的 變 化 發 展 情 況 , 就 可 能 造 成 這
種 錯 誤 。
朱 熹 擺 脫 小 序 的 束 縛 後 , 發 現 國 風 中 的 鄭 、 衛 之 音 不 是 政 治 諷 喻 詩 , 而 是 民 間 的 戀 歌 , 這 是 他 對 詩 經 最 具 有 創 造 性 的 見 解 。 當 然 , 他 仍 舊 是 站 在 封 建 主 義 的 立 場 這 樣 說 的 : 「 鄭 、 衛 之 樂 , 皆 為 淫 聲 。 衛 猶 為 男 悅 女 之 辭 , 而 鄭 皆 為 女 感 男 之 語 。 」 ( 詩 集 傳 卷 四 ) 關 於 詩 經 , 孔 子 也 有 評 論 , 說 : 「 詩 三 百 , 一 言 以 蔽 之 曰 , 思 無 邪 。 」 ( 論 語 為 政 ) 這 樣 的 解 釋 , 本 來 無 法 運 用 到 鄭 、 衛 的 情 詩 。 在 論 語 集 注 中 , 他 還 從 字 面 上 解 釋 這 一 句 話 : 「 故 夫 子 言 詩 三 百 篇 , 而 惟 此 一 言 足 以 盡 蓋 其 義 , 其 示 人 之 意 亦 深 切 矣 。 」 但 在 語 類 中 卻 又 有 一 個 巧 妙 的 解 釋 說 : 「 祇 是 思 無 邪 一 句 好 , 不 是 一 部 詩 皆 思 無 邪 。 」 ( 語 類 卷 八 0 ) 這 樣 的 解 釋 , 可 以 說 明 一 部 詩 經 是 包 括 許 多 不 同 的 題 材 、 表 現 各 種 不 同 的 情 感 與 意 願 的 。
在 五 經 中 , 易 與 詩 是 朱 熹 本 人 做 了 注 解 , 對 於 研 究 朱 熹 的 有 關 學 說 , 語 類 都 有 像 上 面 所 說 那 樣 顯 著 的 幫 助 , 至 於 書 、 禮 、 春 秋 等 , 朱 熹 本 人 並 未 編 寫 完 整 的 注 疏 , 語 類 的 作 用 就 更 大 了 。 對 於 書 經 , 朱 熹 的 弟 子 黃 士 毅 、 李 相 祖 等 曾 記 錄 編 選 他 的 書 說 , 可 惜 現 在 已 散 失 了 。 在 傳 世 的 蔡 沈 書 傳 中 , 引 用 朱 熹 的 說 法 更 多 , 但 蔡 沈 說 這 書 「 凡 引 用 師 說 , 不 復 識 別 」 , ( 書 經 集 傳 序 ) 這 樣 就 更 顯 得 語 類 對 於 研 究 朱 熹 本 人 關 於 書 經 學 說 的 可 貴 。 朱 熹 對 書 經 的 創 見 是 懷 疑 書 小 序 非 孔 子 作 , 孔 安 國 序 與 傳 非 孔 安 國 作 , 特 別 是 指 出 古 文 尚 書 平 易 , 與 今 文 尚 書 的 艱 澀 相 對 , 甚 為 可 疑 , 開 清 代 古 文 尚 書 辨 偽 的 先 聲 。 這 在 語 類 中 保 存 有 他 的 具 體 說 明 : 「 伏 生 書 多 艱 澀 難 曉 , 孔 安 國 壁 中 書 卻 平 易 易 曉 。 或 者 謂 伏 生 口 授 女 子 , 故 多 錯 誤 。 此 不 然 。 今 古 書 傳 中 所 引 書 語 , 已 皆 如 此 不 可 曉 。 」 ( 語 類 卷 七 八 ) 他 還 認 為 尚 書 本 來 就 是 一 些 斷 簡 殘 篇 的 古 代 文 件 , 不 能 解 釋 的 字 句 甚 多 , 不 要 對 此 附 會 穿 鑿 : 「 知 尚 書 收 拾 於 殘 缺 之 餘 , 卻 必 要 句 句 義 理 相 通 , 必 至 穿 鑿 。 不 若 且 看 他 分 明 處 , 其 他 難 曉 者 , 姑 闕 之 可 也 。 」 ( 語 類 卷 七 八 ) 表 現 他 實 事 求 是 的 治 學 態 度 。 尚 書 經 過 清 代 許 多 學 者 的 整 理 , 古 文 尚 書 為 偽 作 已 成 定 論 , 今 文 尚 書 也 有 一 些 可 貴 的 成 果 , 但 也 有 新 的 穿 鑿 的 注 疏 。 專 治 古 代 史 的 權 威 學 者 王 國 維 尚 說 : 「 詩 、 書 為 人 人 誦 習 之 書 , 然 於 六 藝 中 最 難 讀 。 以 弟 之 愚 闇 , 于 書 所 不 能 解 者 殆 十 之 五 ; 于 詩 , 亦 十 之 一 二 。 此 非 獨 弟 所 不 能 解 也 , 漢 、 魏 以 來 諸 大 師 未 嘗 不 強 為 之 說 , 然 其 說 終 不 可 通 , 以 是 知 先 儒 亦 不 能 解 也 。 」 ( 觀 堂 集 林 卷 一 與 友 人 論 詩 書 中 成 語 書 ) 朱 熹 的 見 解 與 王 國 維 的 見 解 是 完 全 一 致 的 。
對 於 禮 經 , 他 說 明 儀 禮 與 禮 記 的 關 係 : 「 儀 禮 , 禮 之 根 本 , 而 禮 記 乃 其 枝 葉 。 禮 記 仍 秦 、 漢 上 下 諸 儒 解 釋 儀 禮 之 書 。 」 ( 語 類 卷 八 四 ) 他 這 樣 以 儀 禮 為 經 , 禮 記 為 傳 , 還 是 切 合 歷 史 上 實 際 情 況 的 。 至 於 重 修 禮 制 , 他 也 主 張 因 時 制 宜 : 「 禮 , 時 為 大 。 有 聖 人 者 作 , 必 將 因 今 之 禮 而 裁 酌 其 中 , 取 其 簡 易 易 曉 而 可 行 。 」 ( 語 類 卷 八 四 ) 關 於 禮 經 的 這 些 見 解 , 朱 熹 的 語 類 也 比 他 的 文 集 有 更 具 體 的 發 揮 。
至 於 春 秋 , 他 反 對 今 文 學 家 以 一 字 定 褒 貶 的 說 法 : 「 春 秋 祇 是 直 載 當 時 之 事 , 要 見 當 時 治 亂 興 衰 , 非 是 於 一 字 上 定 褒 貶 。 」 ( 語 類 卷 八 三 ) 他 也 反 對 古 文 學 家 凡 例 變 例 的 說 法 : 「 春 秋 傳 例 多 不 可 信 , 聖 人 記 事 , 安 有 許 多 義 例 。 」 ( 同 上 ) 對 於 左 傳 與 公 羊 的 優 缺 點 , 他 也 有 折 衷 的 見 解 : 「 左 氏 傳 是 個 博 記 人 做 , 祇 是 以 世 俗 見 識 斷 當 他 是 , 皆 功 利 之 說 。 公 、 穀 雖 陋 , 亦 有 是 處 , 但 皆 得 於 傳 聞 , 多 訛 謬 。